日前,歐盟委員會在其官方公報上正式發布了
真空吸塵器的能源標識授權條例(EU) No 665/2013。
1、適用范圍
條例草案適用于電源驅動的真空吸塵器,包括混合動力的真空吸塵器。但不適用于:濕式、干濕、電池驅動、機器人式、工業或中央真空吸塵器;地板打蠟機;戶外吸塵器。
2、能效標簽及信息要求
根據條例的要求,真空吸塵器的能源標識分兩個階段階段實施:
自2014年9月1日起,真空吸塵器的能源標識應符合第1類標簽(見圖1)的要求
自2017年9月1日起,真空吸塵器的能源標識應符合第2類標簽(見圖2)的要求。
對于通用、硬地板和地毯真空吸塵器,能源標識顯示的內容稍有不同,但基本都有供應商名稱或商標、產品識別碼(產品型號)、能效等級、平均年耗電量、灰塵再釋放等級、地毯清潔性能等級、硬地板清潔性能等級、聲功率級。
3、能效等級
能源標識上顯示的能效等級取決于年耗電量(AE)值,如表1所示:
能源標識上顯示的能效等級取決于年耗電量(AE)值
4、清潔性能等級
真空吸塵器的清潔性能等級取決于吸塵率dpu(dust pick up),如表2所示:
真空吸塵器的清潔性能等級取決于吸塵率dpu(dust pick up)
5、灰塵再釋放等級
真空吸塵器的灰塵再釋放等級取決于灰塵再釋放率,如表3所示:
真空吸塵器的灰塵再釋放等級取決于灰塵再釋放率